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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证券某营业部前员工受处分 从业考试用手机拍题

    来源:硕云科技教学 阅读:3

    中银证券某营业部前员工受处分 从业考试用手机拍题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9日讯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关于对张振祥采取自律措施的决定(〔2022〕19号)》显示,张振祥在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2月26日组织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科目中,使用手机进行拍题,存在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违纪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考虑到中银国际证券河南安阳营业部已因此采取与张振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措施,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项等相关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决定对张振祥采取停止执业两年的纪律处分,并按规定记入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官网显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2年2月28日在上海成立,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1696.SH),注册资本27.78亿元人民币。中银证券主要股东包括: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等。 

      《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采取自律措施: 

      (一)能够配合调查,并如实说明相关违规事实的; 

      (二)主动自查自纠,或者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减轻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三)过失违规的; 

      (四)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的; 

      (五)所在机构已经给予惩戒处理的; 

      (六)其他从轻、减轻或免除的情形。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张振祥采取自律措施的决定〔2022〕19号  

      经查,你在参加我会2022年2月26日组织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科目中,使用手机进行拍题,存在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违纪情形,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的相关规定。  

      考虑到中银国际证券河南安阳营业部已因此采取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措施,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项等相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采取停止执业两年的纪律处分,并按规定记入我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你如对本自律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会书面申请复议。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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