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引导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发挥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一)管理方面。不准存在未按要求与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合同的情况,不准从业人员劳动合同过期、内部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程序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
(二)服务质量方面。不准收受特定关系人的利益输送,对技术审查把关不严,不准有甩项、漏项行为,不准遗漏原始记录或存在记录不详细、不规范的情况,不准篡改、伪造查验报告及其原始记录。
(三)违法违规盈利方面。不准转包或变相转包服务业务或聘用无资质的人员从业,不准出具虚假或失实的报告,不准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手续费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四)社会关系方面。审查机构不准与被审查项目的建设、设计单位存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消防查验单位不准与被查验项目的施工单位存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
(一)消防设计单位
技术和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业务,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
(二)消防审查单位
1.资质要求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审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图审查资质、证照齐全,且审查项目符合核准的等级和范围;
(2)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其他专业领域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单位要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含具备相应专业类别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
2.技术审查要求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查,要规范应用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审查机构应对建设、设计单位上传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把关,通过信息系统完成施工图、人防、消防联合审查,在线出具审查合格书。建设、设计单位资料不完整的,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意见。
(2)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其他专业领域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单位要形成书面意见或者报告,意见或者报告的结论应清晰、明确,能够作为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依据。
(3)加强设计变更审查力度。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审查,不得降低技术标准,且设计变更审查不得侵害产权人合法权益。涉及专属部分面积的设计变更应先取得专属面积产权人书面同意文件;涉及共有部分面积的设计变更审查,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要求办理,并妥善保护所有产权人权益。
(4)提高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质量。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施工图消防安全审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确保审查合格文件没有违反强制性条文和重要条文情况。
4.加强对易错点审查。审查机构要加强对审查人员培训,提高审查质量,特别是我局多次通报过的消防设计审查易错点,避免出现同样问题,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性。
(1)屋面消防水箱进水管距溢流水位最小空气间隙不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第3.2.4C条规定;
(2)泄水阀设在其负责区段管道的最低点,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4.3.2条规定;
(3)储油间未设自动灭火设施,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3条规定;
(4)商场、酒店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小于3A,不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第6.2.1条规定;
(5)高层住宅建筑安全房间防火门和外窗未按规定设置,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32条规定;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处未设置专用排水措施,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第6.51条规定。
(三)消防查验单位
1.规范合同签订。消防查验单位应由建设单位委托,严禁由施工单位委托。消防查验内容不得通过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的方式,减少应有查验内容数量,逃避相关责任。
2.具备查验条件。消防查验单位应切实履行查验职责,配备满足相应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查验设备,严禁人员挂靠经营、人证不符等情形。
3.规范查验过程。实施消防查验前,查验单位应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平台”登记工程信息,编制并上传消防查验方案、查验合同等信息;查验中,要如实反映现场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反馈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资料,确保报告与现场的一致性,同时相关纸质、视频等原始记录需长期留存备查。查验人员严禁收受特定关系人的馈赠,对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严禁在项目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出具虚假或失实的查验报告。
4.加强技能培训。消防查验单位应建立高效、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严规范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行为,进一步树立法律责任意识,始终把查验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加强实地操作训练、廉洁从业等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水平。
三、责任追究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填写信息或者上传资料弄虚作假的,按照《北海市建筑市场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扣除企业诚信分,并录入北海市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同时启动联合惩戒,按照《北海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诚信管理。
2.建设单位对消防查验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不得要求消防查验单位出具合格的消防查验报告,不得向主管部门申报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对未整改完成,仍然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的项目,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二)设计单位
1.设计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业务的,每起扣企业诚信分20分,并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同时按照《标准》扣企业诚信分,并录入管理平台。
2.设计单位上传资料弄虚作假,或设计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个项目扣企业诚信分 1分,并录入“桂建云”,同时按照《标准》扣企业诚信分,并录入管理平台。
3.设计单位应对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中载明的问题逐条书面回复,并对原施工图进行修改,注明修改的时间和版次。书面回复和修改后的施工图应按要求上传到信息系统(备注:与桂建云系统相通)。不按规定程序修改、变更设计文件的,每次扣企业诚信分 1分,并录入“桂建云”,同时按照《标准》扣企业诚信分,并录入管理平台,涉嫌违法的移送市综合执法部门查处。
4.设计单位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手续费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经查实每起扣企业诚信分10分,并录入“桂建云”及管理平台,涉嫌违法的移送市综合执法部门查处。
(三)施工图审查单位
1.审查机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每个项目扣企业诚信分10分,并录入信息系统,同时按照《标准》扣企业诚信分,并录入管理平台。
2.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技术性审查前应对建设、设计单位上传资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进行审核。如在上传资料不完整的基础上出具审查合格书,扣企业诚信分10分,并录入信息系统,同时按照《标准》扣企业诚信分,录入管理平台。
3.审查机构与审查项目的建设、设计单位存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每个项目扣企业诚信分5分,并录入信息系统。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每个项目扣企业诚信分20分,并录入信息系统。同时按照《标准》扣企业诚信分,录入管理平台,并将违法线索移交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四)消防查验单位
1.住建部门每季度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平台”中随机抽取辖区内所有开展消防查验业务的单位,按照桂建消〔2020〕3号文中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细则》进行一次动态监管评分,每次动态监管评分条款数量按可评分条款总数的10%—20%且不多于80条确定。
2.对出具虚假、失实报告,转包或变相转包消防查验技术服务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门视情节对消防查验单位采取约谈、责令整改、通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提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停业整顿或取消从业资质,同时将线索移交市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查验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通知
2022年11月23日
(经办科室:技术科 联系电话:2039739
质安科 联系电话:203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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