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实践成果可答辩”的博士生教育
不用写学位论文,也能拿工程类博士学位了!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并于明年1月份开始施行,引发各界关注。
“实践成果”,是一大关键词。今年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博士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申请学位”,即新增了一个渠道。而工程类专博,正是将高层次的人才培养与国家重大需求相结合的一种专业学位,尤其注重实践创新能力。“实践成果”的创新性如何体现?背后有何标准和程序?《基本要求》首次作出明确,其开拓意义不言而喻。
这也是专业博士屡获政策关注的一个缩影。数量上,据教育部数据,今年新增高校专博点352个,全国专博点的数量从407个一举跃升至759个,增幅达到86%,其中工学“热度”最高,其新增数量约占新增总量的53%。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探索建立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分类发展、融通创新机制,意味着专博的扩招势头仍将持续。
如果说“扩数量”是为了优化结构,“提质量”就是突出特色。
受传统观念影响,社会上不乏“专业博士不如学术博士”的声音,对今年的专博扩招,还有观点认为,“博士含金量开始缩水”。当然,这种认识的形成,和高校自身也不无关系。正如有论者指出,就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的答辩要求,不少高校并没有作出区分,一定程度上导致专业博士在撰写、发表论文方面比不过学术博士,得到的评价也就更低。换句话说,无论是观念上还是行动上,“分类发展、同等重要”并未形成广泛共识。
发力专业博士教育,乃势所必然。以工程人才为例,从提出设立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到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再到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视程度可谓前所未有,背后的深意不难想见:环视全球,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高技术领域成为国际竞争最前沿和主战场;放眼国内,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必须不断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造就一支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值得注意的是,《基本要求》不仅明确了“不用写论文”的相关标准,还进一步指出,无论是学位论文还是实践成果,都应来源于工程实际,释放出创新为先、应用为要的鲜明导向,为培养模式的迭代升级提供了契机。
正如破除“唯论文”不等于论文不重要,“实践成果答辩”并不代表毕业标准降低。这就要求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把好质量关。此前两办发布的《意见》还提出,要“重构协同机制,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当前,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势不可挡,高校有必要加快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更新培养方案,从学术源头打破壁垒。同时,要与各行业和应用机构深化合作,发挥企业支撑作用,加强“双师型”队伍配备,让学生有更多机会对接重大产业需求,让他们在解决“真问题”中以“专”促“博”、成长成才。
走出“象牙塔”,天地更广阔。“不拘一格育人才”,盖因创新没有“围墙”;“论文”写在一线上,“万业生长”值得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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