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被儿子举报出轨,处理结果来了
有网友在“问政湖南”平台留言称
其在邵阳市应急管理局的父亲肖某
婚内出轨朋友妻子、抛妻弃子
该举报内容被曝光后
迅速冲上热搜
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12月12日,邵阳市应急管理局政工科一工作人员表示,邵阳市应急管理局已对肖某进行处分,肖某已被撤职,并按照一级科员确定其工资待遇,留党察看两年。
一级科员是什么级别?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共12个职级层次。分别是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8月9日,有网友在“问政湖南”平台留言称,其在邵阳市应急管理局的父亲肖某婚内家暴出轨、抛妻弃子、滥用职权、贪赃枉法。“2021年的暑假,我们发现了他出轨的事情,起初他不肯承认,后来证据确凿,他便瞒不住了。”此外,肖某疑存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情况。
8月23日,邵阳市应急管理局在平台上回复称,局党委高度重视,目前对肖某已采取了停职处理,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市纪检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
8月27日,举报者在“问政湖南”平台留言称,肖某称局党委决定给予其撤职、调离经开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月7日,据报道,邵阳市应急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肖某已被停职,市纪检监察组已立案调查。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南方日报
(转自:广东普法)
原标题:《公职人员被儿子举报出轨,处理结果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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