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过班”未过线,缺课能否成培训机构拒退费理由?
培训机构承诺“不过包退”,学员未过线后要求退费,机构却以该学员请假缺课为由拒绝退费。近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教育培训退费纠纷案件。 2023年 5月7日,韩先生与某艺术教育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某艺术教育公司为韩先生女儿小韩提供575课时的美术培训,学费28800元,韩先生当日完成缴费。 合同约定:“2023年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培训费28800元,如小韩同学统考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将退还80% 的学费。”然而,最终小韩未能达到2023年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合格分数线。 韩先生随后与某艺术教育公司协商退费事宜,却遭该公司拒绝。公司以小韩因个人原因请假缺课47课时为由,拒绝退费。无奈之下,韩先生将某艺术教育公司及其唯一股东孙某诉至长清区法院,要求退还培训费23040元。 法院审理认为,某艺术教育公司主张小韩因自身原因未修够课时,导致未能达到成绩合格线,但未举证证明双方对必要课时数量作出明确约定,亦未举证证明对因学生个人原因请假导致课时不达标则不予退费的后果作出明确约定,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小韩未达到2023年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合格分数线,韩先生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某艺术教育公司退还学费23040元(28800元×80%),符合双方约定,法院予以支持。孙某作为某艺术教育公司的唯一股东,未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和某艺术教育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应对某艺术教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某艺术教育公司退还韩先生培训费23040元,孙某对某艺术教育公司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为有效避免在教育培训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退费难问题,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选择培训课程前应对培训机构进行深入了解,仔细辨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在签订培训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责任承担的格式条款,避免落入合同陷阱。签订合同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付款凭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作为今后可能发生纠纷时的维权凭据。 本报记者 路雨虹 通讯员 周晓彤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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