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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厅院资讯 新高考“浙”十年,凝聚改革新共识

    来源:硕云科技教学 阅读:3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厅院资讯 新高考“浙”十年,凝聚改革新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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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变革,凝心聚力。新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是一次系统而全面的重大改革,涉及的主体广泛而复杂,备受社会高度关注。学界思想交锋,百家争鸣,取得众多研究成果,有效促进了新高考改革凝聚共识、平稳落地、完善成型。在新高考改革征程中,理论研究将持续发挥独特作用,为深化完善改革注入专业智慧、学术力量。

    继《新高考“浙”十年,引领教学新气象》之后,本篇推文围绕高考改革理论研究,以学者的视角感知新高考,探究教育考试发展新趋势。

    成效评价:社会认同度总体较高

    全面客观地了解新高考改革的实践成效及其社会评价,对“十四五”期间深化新高考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基于首次由第三方在全国不同省(区、市)获取的12万份高考改革大规模调查问卷,实证分析和总结了不同高考利益群体对新高考改革的评价意见与问题反馈。

    万事开头难,在新高考改革的试点起步阶段,面临各种新的问题和挑战,浙江省等新高考改革参与者迎难而上,为后来四批推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积累了宝贵经验。经过十年的发展,新高考不断改进,社会各界对新高考改革的评价也逐渐取得一定共识。一是高考利益群体对新高考改革的认同度总体较高。正是由于得到了相关利益主体的较高认同度,新高考改革才能较为顺利地全面推进。二是新高考科目选考制度设计受到学生群体的广泛肯定。选考科目方案改革是新高考改革的核心所在,也是新高考改革的难点。但不管是“3 3”还是“3 1 2”科目设置方案,都得到了高考利益群体较为广泛的认可。三是中学教育质量成为影响学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调查研究发现,新高考制度下学校支持、家庭支持、朋辈支持是影响学生学业表现的三大因素,而学校支持对学生学业表现的正向预测最为显著。这意味着,建设与新高考制度适配的中学课程体系、教师结构、教学模式,将成为促进学生在新高考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高考是关系民生、牵动我国社会敏感神经的重大考试,是关涉国家人才选拔培养成效的重大考试,新阶段深化推进新高考改革须高度重视其社会评价,兼顾不同主体的高考利益,兼顾中东西部不同省(区、市)的高考改革实际。简言之,应在坚定新高考改革方向的基础上,确保新高考改革的稳妥推进。

    (▲刘海峰,浙江大学科举学与考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木洲,浙江大学科举学与考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制度创新:两环节具突破性价值

    历经十年的实践检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基本定型,高考制度综合改革的目标基本实现。

    高考制度综合改革紧紧围绕“学生选择权”“高校招生自主权”,在破除“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例如,以“分散性考试制度”取代以往传统的“集中性考试制度”使高考更为灵活,以等级赋分代替卷面原始分使分数更具有科学性。总体而言,考试科目的可选择性和招生录取的多样化,这两大环节的制度设计最具突破性价值。

    “有限选考”的制度框架——“多元组合”的选考制度,是新高考改革最为出彩的特点。“有限选考”模式凸显了“选择”的意义。考生被给予适度的“选择”自由,在某种程度上尊重了学生的兴趣与能力差异,向着为考生搭建起能最大可能按照自身兴趣和能力进行多元化和差异化发展的“立交桥”模式迈进了一步,赋予了个体发展的“可能性”——学生通过挖掘自身潜能和优势,实现部分的特色发展,进入适配的大学和专业。

    “多元录取”的选拔模式——新高考综合改革将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表现(含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艺术素养等多方面)纳入评价范围,建立起多元评价体系——注重对考生个体综合素质和潜力的判断,由单纯地关注分数的评价逐渐转向关注个体能力差异。其中,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践行高考综合改革“两依据、一参考”精神的最大亮点。这一设计为高校人才选拔提供了制度保障,高校通过全面的“量人选才”弥补了长期以来单纯“凭分取人”的缺陷,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唯分数论”的缺陷,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随着高考综合改革的推进,高中教育在新高考引领下唤醒了重构教育教学生态的意识,招生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活力被充分激发。新高考改革广泛吸纳了多元主体的参与,初步建立起多方参与的网络机制,为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做出了一定贡献。

    (▲程红艳,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健怡,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模式革新:综合评价招生凸显成效

    从2014年到2024年整整十年,高考综合改革从试点先行到纵深推进,已初步建成中国特色的现代化考试招生制度。

    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是高考综合改革立意的根本所在。在破除“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浙江于2011年首次推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依据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3个成绩择优录取;上海的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先于统一招生录取,亦是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高校校测成绩相结合,全面考查考生;江苏从2015年起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高校根据学生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学科特长的综合评价结果选拔学生。目前,综合评价所录取的学生学业表现优良,如浙江“三位一体”录取的学生与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比,不仅学习成绩未成为短板,且专业思想更为稳固,专业特长优势更加突出,时间管理和职业规划能力更强,担任学生干部比例和活动参与度更高,评奖评优表现更好,心理调适能力更强,总体综合素质表现更好。

    十年来,在育人性、公平性、科学性、稳妥性四个基本原则的规范下,高考综合改革平稳推进,把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考公平公正、高校科学选才推向了更高层次。人民群众对新高考改革打破文理分科、实行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等措施普遍持积极评价。当然,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严峻挑战,高考综合改革仍有诸多亟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唯有在继续贯彻遵循四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审慎创新,才能不断优化完善中国特色的高考制度。

    (▲吴根洲,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

    助力共富:专项计划促进教育公平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为农村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开辟了绿色通道。2012年起全国和省级重点高校通过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收农村学生,从第一年的1万人增至2023年的13.4万人,累计录取学生近110万人。浙江省实施高校专项和地方专项招生计划,2024年共招收专项计划学生1289人。

    浙江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教育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而高考招生作为沟通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桥梁,在其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其一,高考招生是调节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人才布局的有效手段。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活水平之间的差异,固然取决于地理位置、生产资源、社会财富集聚等多方面的原因,但人才布局的差异也是重要因素。高考招生一方面是为高校选拔新生,另一方面也是对社会建设人才的选拔储备,新生结构最终决定毕业生的结构。着眼于共同富裕社会的需要选拔人才,必将为共同富裕社会的建设奠定人力资源的基础。其二,高考招生是实现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公平共享的重要环节。教育机会均等、教育资源公平共享是共同富裕社会的重要特征。高考招生作为连接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纽带,本质上是对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是社会人员纵向流动的主要通道,对千万学子的人生道路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在适应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升资源共享质量上具有重要作用。专项计划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具有高效快捷的优势。

    (▲边新灿,浙江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原副院长、二级研究员。)

    (本文内容摘选自正在筹备出版的《我与新高考改革共成长》文集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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