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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中師範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来源:硕云科技教学 阅读:7

    華中師範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3号)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總體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穩妥做好複試錄取組織工作,嚴格規範執行招生政策,全力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組織機構

    華中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包括招生計劃的分配、複試錄取辦法的制定、複試過程的監管和拟錄取名單的審定等。

    校内各招生單位是本單位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校内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領導、組織本單位的招生複試工作。

    三、複試工作安排

    (一)複試分數線

    複試采取差額形式。校内各招生單位統籌考慮上線生源數量、生源質量和本年度招生計劃等情況,劃定考生進入複試的最低分數線。複試分數線具體情況見《華中師範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分數線》。

    達到華中師範大學相應專業(方向)複試分數線的一志願考生均可參加複試。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方向),按照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複試。具體名單以校内各招生單位公布的複試名單為準,已錄取的2024級推免生不需要再次參加複試。

    (二)複試形式

    複試工作采取線下方式,考生到校進行複試。複試小組成員現場集中對考生進行考核。

    (三)複試時間

    複試時間一般安排在3月底或4月初,具體時間以校内各招生單位複試細則公布的内容為準。

    (四)複試費用

    考生參加複試需繳納複試費(100元/人次)。3月26日-3月29日,考生通過華中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财務處校園統一繳費平台(http://cwzf.ccnu.edu.cn/)繳納,登錄用戶名為15位數字的考生編号,密碼為考生身份證号後6位(登錄後選擇“其他費用”繳納)。

    (五)資格審核

    校内各招生單位複試資格審查工作小組在複試前應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籍學曆證明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複試前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六)複試内容

    1.複試考核一般應包括筆試、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等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查,具體可包含專業素養、創新能力、外語水平、實踐能力等方面或其它招生單位認為需要考核的内容。

    筆試主要是專業課考試,以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考試時間一般為1-3小時。每名考生的面試考核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複試考核具體内容、成績使用辦法(各部分權重)等由各單位根據學科特點自行确定。

    2.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旅遊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校内相關單位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校内各招生單位在複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招生工作管理人員、導師等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情況。拟錄取名單确定後,校内各招生單位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以同等學力(本科結業和專科畢業滿兩年)參加複試的考生,須在複試中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單獨進行,采用筆試方式。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遊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報考我校語言研究所、生命科學學院、社會學院和伍倫貢聯合研究院各專業的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複試時須與同等學力考生一起加試。

    (七)加分政策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四、調劑工作

    華中師範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願上線生源總體充足,少數生源不飽和的專業經學校批準同意可接收調劑。接收調劑生源的校内相關招生單位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要求制定本單位調劑工作辦法并對外公布。

    (一)調劑基本原則

    1.符合華中師範大學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的A類國家線,且達到我校調入專業複試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範圍内。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以上7個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

    第一志願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9.符合招生單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調劑工作要求

    校内各招生單位應在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簡稱“調劑系統”)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進行,否則無效。

    (三)調劑工作流程

    1.校内各招生單位在教育部研招網調劑平台上發布接收調劑生源的專業及缺額,接收考生報名。

    2.校内各招生單位負責對報名調劑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發送複試通知,考生須在校内各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内進行回複,按時參加由招生單位組織的統一複試。

    3.經複試拟錄取的調劑考生名單由校内各招生單位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學校通過教育部研招網調劑平台統一發送拟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校内各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内确認拟錄取通知。

    五、錄取規則

    1.總成績應為初試成績與複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之和,計算公式為:考生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權重+複試成績(百分制)×權重=總成績。複試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複試不合格者(複試成績60分以下)不予錄取。

    2.确定錄取名單的方式(按一級學科錄取或按研究方向錄取)以簡章公布的為準。

    3.對于不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或方向,各招生單位應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确定拟錄取名單。對于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或方向,各招生單位應分别對本專業或方向的第一志願考生和調劑考生進行排序,首先從複試合格的一志願考生中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确定拟錄取名單,再從複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确定拟錄取名單,錄滿為止。

    4.對于同時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專業,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願(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線生源不足,可從符合條件的調劑生源中擇優錄取。在考生自願的前提下,可規範引導符合非全日制報考條件的同專業全日制上線考生向非全日制調劑。

    5.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願放棄複試錄取資格,在上報學校之前其名額可由校内各招生單位按錄取規則遞補錄取。

    6.學校不破格複試錄取。

    7.經考生所在單位複試資格審查工作小組審核,如有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一經查證屬實,則不予錄取。

    六、信息公開

    校内各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主頁對相關複試錄取信息全程公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複試錄取辦法。各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提前向考生公布《複試錄取工作細則》,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複試錄取工作細則一律無效。

    2.分專業招生計劃。各招生單位應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相關要求确定分專業計劃,并在複試錄取細則中予以說明。

    3.複試考生名單。複試前各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進入複試考生(含調劑考生)的考生編号、姓名、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并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等考生相關情況予以說明。

    4.考生複試結果。複試結束後,各招生單位須盡快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所有參加複試考生(含未錄取考生)的複試結果。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編号、姓名(未予拟錄取考生隐去姓名)、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學習形式、是否拟錄取等信息。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若有變動,需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再次進行公示。學校将在研究生院網站對各招生單位拟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5.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各招生單位應公布聯系部門、電子信箱、電話号碼和通訊地址等信息,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并安排專人受理舉報或投訴。

    七、其他事項

    1.錄取類别

    非定向:非定向碩士研究生人事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内轉至學校(應屆生可先提交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學院出具的加蓋公章的應屆證明,畢業後在我校規定時間之前轉檔案)。畢業時,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定向:定向碩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别簽訂定向培養合同。畢業時,按定向合同就業。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就業方式均為定向就業。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隻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少數民族骨幹計劃中無定向單位(定向到地區)的定向考生,可轉人事檔案。

    2.學習方式

    全日制: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内,須全脫産在校學習。

    非全日制: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内,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産學習。在規定的時間内,達到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标準的畢業生,将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和學位證,畢業證上注明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

    學制請查閱《華中師範大學202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相關規定。

    3.學費及獎助學金

    請查閱《華中師範大學202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相關标準。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不享受相關獎助政策。

    4.拟錄取手續

    拟錄取考生必須在我校規定的時間(相關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錄取手續的辦理(轉人事檔案或者提交定向合同),若因逾期未辦理拟錄取手續而造成無法錄取的後果,由考生自己承擔。所有拟錄取名單須報送教育部審核通過,方為正式錄取名單。

    5.體檢工作由校醫院在開學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組織進行。

    附件(https://gs.ccnu.edu.cn/info/1028/3518.htm):

    華中師範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

    華中師範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資格審核材料清單

    華中師範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誠信複試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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