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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下半年福建漳州南靖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硕云科技教学 阅读:5

    2024年下半年福建漳州南靖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下半年福建漳州南靖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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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11月18日-22日(周末、节假日不安排)

    2.体检地点:南靖县医院体检中心

    3.要求:

    (1)申请人员(含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医院体检,须空腹。根据文件“申请人需完成所有检查项目且体检合格”的规定,请怀孕的申请人不要申报此次认定;

    (2)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提供,申请人员须自带一张近期免冠正面2寸的彩色白底相片(与网上申报上传的同底);

    (3)南靖县医院每天开展30人体检,请提前三天预约体检,预约开放时间为11月15日。(为避免拥挤,务必在预约日期早上7:30到医院先做彩超)预约流程:关注“漳州市卫健委”公众号,从“便民服务”中选“预约挂号”,搜索“南靖县医院”点击“进入预约”选择“体检科”进行预约。具体详情咨询县医院办公室,电话:0596-6035777

    (4)体检费用自理。

    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25日-11月29日(工作日)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点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山城镇江滨路21号)四楼教育局窗口。

    3.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

    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若以居住证办理的,要到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证明并交到现场确认点);驻靖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交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和团以上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服现役的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无需个人到医院领取,但有补检等特殊情况,需到医院自行领取)。

    (7)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

    (8)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照片(要求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学科、报名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申请人需于11月15日-17日上传电子版照片到人事股邮箱18159568151@163.com ,用学科加姓名命名,照片用于制作电子版和纸质版证书,必须格式为 .jpg,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除体检表外,以上有关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点审核后退还 申请人。其中,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 3、5、6无需提供纸质版。(详见附件1)

    (四)县教育局审核认定

    南靖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南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nj.gov.cn/)公布。

    (五)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南靖县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参考附件2流程,在12月3日上午通过“漳州通APP”上传材料直接向市教育局窗口申请办理。扫描上传申请材料(附件1清单中对应的材料),图像不清晰或没有顶格的视为材料不齐全退件。

    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六)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通过EMS邮寄给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归入个人档案并妥善保管。

    五、其他事项

    (二)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由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三)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业务办理: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596-7853973

    政策咨询:南靖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596-7827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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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靖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29日

    原文标题:南靖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fjnj.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636157028240004&siteId=604255125152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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